苏建质监(2008)8号
各省辖市质监站:
自2002年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以来,对查处违法违规,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请各地围绕如何改进监督巡查的方式、内容、重点和问题处理等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一流的工程质量目标,根据新形势下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方式、内容、重点和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积极探索监督巡查工作的新机制,切实增强巡查工作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巡查方式:如何从传统告知式巡查转变为随机跑马路式巡查,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随机进行跑马路式巡查,以反映监督巡查和工程质量的真实性。
2、巡查重点:如何突出对住宅工程(重点检查分户验收实施情况、覆盖率、成效)、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巡查,采取何种方法,以达到威慑作用。
3、问题查处:如何确保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违反强标问题、不良记录的处罚到位,由哪一级来处罚比较有效,等等。
4、其他需要改进的内容。
三、几点要求
1、各省辖市质监站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所辖区各质监站的领导和部分监督员进行专题研讨,就巡查方式、内容、重点和处罚等问题广泛征求意见。
2、各省辖市质监站要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电子稿),务必于本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gwfile@163.com。
3、根据各地上报的意见和建议,本月底前将组织召开座谈讨会,进行专题研讨。
二○○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