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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市区水电安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日期:[2008-04-03] 来源:[扬州质监站]

扬建质监(2008)12号

关于开展2008年市区水电安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

市区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2008年扬州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难点问题治理的监督力度,我站近期将组织开展市区水电安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市区所有在建住宅工程进行监督抽查;

检查时间:2008年4月8日—10日。

二、检查内容、方法及程序

检查内容:对在建住宅水电安装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详见附件1:《住宅水电安装工程专项监督检查表》)。

检查方法:核查技术资料、检查现场并拍摄实物记录、抽测现场原材料。

检查工作程序:1、由建设单位组织填写《住宅工程概况表》(附件2),准备图纸及审查意见和施工、监理工程资料,召集总监、安装专监、项目经理、安装负责人、安装质检员等到场并提供人员岗位证书(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必须提前告知检查组)。2、监督检查组根据分工,分组核查资料、检查现场。3、监督检查组形成有关监督检查记录,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

现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人员分组情况

检查人员共分为三组,第一小组组长:曹勇,成员:沈逢平、陈福祺、刘庆;第二小组组长:金蔚东,成员:蔡东、何平、朱林洲;第三小组组长:朱朝阳,成员:朱政灵、张培智、卢国庆。

四、检查纪律

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查纪律,严格执法、公正廉洁、不得接受被查单位吃请或馈赠。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14-82980601。

希望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附件1:《住宅水电安装工程专项监督检查表》

附件2:《住宅工程概况表》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抄送:市建设局、省质监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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