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质监(2008) 07号
关于隐蔽验收申报点变更的通知
市区各有关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为落实“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与有效运转,我站于2006年5月20日下发《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隐蔽验收短信申报制度的通知》(扬建质监(2006)11号),经过近两年的实际操作,不仅有效提高了质监工作效率,亦强化了对建设各方的动态监管,化被动检查为主动抽查,成效初步体现。为加强质量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管,根据各方意见、建议,结合我站监督模式调整,现将建设工程隐蔽验收短信申报系统的申报点(建筑工程)作出如下变更:
(1)、桩基检测
(2)、地基验槽
(3)、维扬区(新城西区):钢筋工程(基础、地下室顶板、各楼层、屋面)、基础分部(不含地下室)、外窗工程外框安装隐蔽前、钢结构构件吊装前、幕墙金属框架安装工程隐蔽前、装潢工程(大型安装工程)中安装工程隐蔽、安装工程样板间和样板系统、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前、保温层隐蔽前
(4)、广陵区:钢筋工程(基础、地下室顶板、各楼层、屋面)、基础分部(不含地下室)、外窗工程外框安装隐蔽前、钢结构构件吊装前、幕墙金属框架安装工程隐蔽前、装潢工程(大型安装工程)中安装工程隐蔽、安装工程样板间和样板系统、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前、保温层隐蔽前
(5)、开发区:钢筋工程(基础、地下室顶板、各楼层、屋面)、基础分部(不含地下室)、外窗工程外框安装隐蔽前、钢结构构件吊装前、幕墙金属框架安装工程隐蔽前、装潢工程(大型安装工程)中安装工程隐蔽、安装工程样板间和样板系统、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前、保温层隐蔽前
(6)、现场“三性”检测
(7)、质监站下发检测通知后检测机构现场检测
以上申报点变更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具体申报程序,仍按照《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隐蔽验收短信申报制度的通知》(扬建质监(2006)11号)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 监督一科82980620 监督二科82980621
检测科82980622 总工办82980623
市政科82980626 开发区分站87881191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建设局、省监督总站